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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诉资产变卖公告—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片区 B2地块

    发布时间:2024-03-1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1、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片区B2地块【登记证号:粤(2017)龙川县不动产权第0005707号】。实物现状详见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土地登记卡及河源市勤信土地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勤信(2022)估字第D008号评估报告。

    参考市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参考市价(元)

    变卖起拍价(元)

    变卖保证金(元)

    变卖增价幅度(元)

    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片区B2地块

    246060000

    137793600

    13779360

    688968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优先权情况及使用情况:

    1、暂无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依法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标的物集中看样方式:自行看样,咨询电话:18933992832、400-8284666、020-32620369。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1、经龙川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反馈: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片区B2地块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途为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17年10月14日至2087年10月14日,用途为商业的土地使用年限为2017年10月14日至2057年10月14日,权利性质为出让。

    2、据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复函显示:

    (1)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片区B2地块已缴齐土地出让金。

    (2)目前上述地块未开工建设,动工开发时间已超出一年以上,涉嫌土地闲置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买受人条件不符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之规定,上述地块存在未按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的情况,需拟定处置方案报请县政府同意,落实处置后方可进行转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买受人条件不符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该项目至今未开工建设,因此,该项目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买受人条件不符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上述地块涉及军事设施安全控制范围,用地内必须严格按军事设施安全要求进行报批和建设,后续规划设计方案应由涉及的部队及国安部门审定,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买受人条件不符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据现场调查反馈,上述地块为待开发建设的空地,法院无法提供上述地块原不动产权证。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47159,交款时注明法院执行案号“(2022)粤01执1764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以及收到法院通知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88。

    拍卖信息以法院发布的变卖公告为准。

    联系人:李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020-34619172、020-3461017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