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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积分规则

    发布时间:2021-08-17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积分规则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是为回馈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而特别推出的一项奖赏计划,持卡人在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消费的同时,可累计消费积分兑换精彩好礼或相关服务。目前我行积分类型包括积分和全飞里程,具体奖励办法及条款细则如下:

    一、信用卡积分规则说明

    (一)参与资格

    1、广州农商银行发行的各类有效信用卡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2、全飞卡、美国运通卡(新贵卡、耀红卡)因其消费金额将累计为全飞里程,故不参加本实施细则,具体折算比例请详见全飞里程具体规定。

    3、全乐卡及信天邮卡的微信和支付宝等第三方快捷支付交易积分累计规则参照产品权益规定,暂不参加本实施细则。

    4、如持卡人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广州农商银行有权取消其积分奖励及积分使用资格,对于已发放的积分,广州农商银行有权进行扣除、冻结。

    (1)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账户、卡片过期且未续卡、逾期欠款经催收仍未还款、账户状态不正常,持卡人有套现、欺诈或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包括但不限于为他人交易刷卡等情况)的行为;

    (2)违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细则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要求等相关规定;

    (4)广州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积分累计规则

    1、消费积分

    消费积分是指持卡人在境内和境外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进行计积分消费可累计的积分,具体累

    计规则如下:

    (1)持卡人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每刷卡消费人民币1元累计1积分,不满1元的不予累计积分;

    (2)持卡人通过银联小额双免交易、微信、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交易每消费人民币2元累计1积分,不满2元的不予累计积分,每自然月最高可累计5000积分/户。如持卡人通过银联小额双免交易、微信、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快捷支付在本款项第三条(不计积分情况说明)不予累计积分情况下进行交易,对于已发放的积分广州农商银行有权进行扣除、冻结。

    2、消费积分累计上限

    持卡人在自然月度内累计的消费积分上限为其信用卡账户额度的100%。如持卡人信用卡账户额度发生变更,则当月消费积分的封顶值会随着额度调整生效当天发生变化,调额前未累计的消费积分将不重新累计。临时调整的额度将不作为积分封顶上限的计算依据。

    3、奖励积分

    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相关活动或卡产品权益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对于赠送的多倍积分计算规则为先取单笔消费的积分值(取至个位数),后乘以奖励的倍数。

    4、持卡人名下所有主卡及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属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计到主卡。

    (三)以下情况不予累计积分

    1、因退货或因签购单争议导致该笔交易未成功,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累计积分。

    2、信用卡的预借现金、转账交易、电子现金相关交易(包括圈存、小额支付等)、及各项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违约金、超限费、分期付款手续费等领用合约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均不予累计。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和网上交易均不予累计。

    4、房产汽车类、批发类、政府服务类、公共事业类、金融支付类、风险限制类以及属于发改委及银联规定的公益类等商户的签账消费不予累计(其中公益类商户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教育、养老、社会福利、慈善机构等);具体按我行的最新公告规则为准;上述情况中已累计发放的积分,我行有权扣除、冻结。

    5、持卡人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在百货、餐饮等商户通过正规POS机刷卡消费可获得积分,具体不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详阅《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不累计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说明》,查询路径:关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回复“不计积分” 即可查询。

    6、广州农商银行全飞信用卡、美国运通卡(新贵卡、耀红卡)自动累计全飞里程,不能直接兑换我行常规积分礼品,如需兑换礼品请先将全飞里程兑换为积分,具体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7、我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8、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广州农商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广州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9、银联专项政策的手续费低折扣计算类商户的消费,不予累计积分,有专项活动者除外。

    (四)积分有效期

    1、持卡人通过使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消费获得的消费积分有效期为24个月,自积分产生当月起24个月内有效,我行系统每月月末将已满24个月仍未兑换或使用的积分清零。奖励积分有效期以具体活动细则或卡产品权益为准。

    2、2017年10月31日及以前累计的积分有效期维持不变, 即原来有效期为长期有效的积分依然长期有效。

    (五)积分查询方式

    1、官方微信:关注并绑定“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回复“我的积分”即可查询。

    2、短信查询:您可以编写短信“JFCX#卡号末四位”,发送到95313查询。

    3、客服查询:您可以致电95313客服热线通过人工或自助渠道进行查询。

    4、账单查询:您可以通过每月信用卡对账单查看截至账单日所累计的积分余额。

    (六)积分兑换规则

    1、积分兑换时将优先使用账户下的长期有效积分,待长期有效积分全部扣减完后,再优先使用有效期最先到期的积分。

    2、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申请,不得转让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

    3、积分兑换上限:每位持卡人在自然年度内(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内通过各积分兑换渠道进行积分兑换的上限值为150万积分。

    4、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积分兑换:

    关注“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回复“积分乐兑”,通过验证后即可挑选喜爱的积分礼品进行兑换。

    5、礼品兑换注意事项

    (1)积分礼品兑换属我行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不支持退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积分礼品的换货服务以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为准。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积分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持卡人须在签收日起的7天内致电我行客服热线或礼品供应商热线提出换货申请,超过7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附件及相关凭证。

    (2)持卡人所兑换礼品由各礼品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广州农商银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如持卡人所兑换的礼品有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

    (3)礼品图片、尺寸、材质、简介等内容仅供参考,礼品以实物为准。若同一编号商品有多种颜色,将随机配送。

    (4)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广州农商银行将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对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礼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如因地址不详、错误或变更未及时通知广州农商银行或无人收货、手机号码未预留或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等均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5)积分礼品可配送到持卡人指定的地点,但目前仅限广东省内。配送区域如有变更,请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6)积分礼品的配送方式:送货上门,通常在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后的2-15个工作日内送达(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及偏远地区、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7)持卡人签收实物礼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签的除出示持卡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外还需出示代签人的身份证件)以供查验。持卡人或代签收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可拒绝签收;持卡人或代签收人一旦签收即代表礼品收妥。

    (七)法律关系

    1、广州农商银行与积分礼品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如持卡人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积分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持卡人对礼品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广州农商银行将负责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取得联系,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规则由广州农商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广州农商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随时变更、暂停、修改及终止本实施细则的权利,并将提前发布公告或通知,广州农商银行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银行网站、官方微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变更事项。

    二、全飞里程规则说明

    (一)参与资格

    1、全飞里程奖励计划仅限广州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全飞卡、美国运通卡(新贵卡、耀红卡)持卡人参与,其中附属卡的里程合并计入主卡账户。

    2、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我行保留取消其参加本奖励计划资格的权利,对已予以奖励的全飞里程,我行有权收回、冻结:

    (1)所持卡片状态处于被停用、未激活、已注销、过期未续卡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

    (2)持卡人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的;

    (3)持卡人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本规则,或我行其他相关规定的。

    (二)全飞里程的用途

    1、全飞里程可用于兑换多家航空公司的航空里程,可与航空公司本身的会员航空里程合并兑换该家航空公司的机票(里程的使用需遵从各家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

    2、龙腾出行贵宾服务点数(龙腾贵宾室服务细则及有关机场网络请以龙腾出行公司官网为准)。

    (三)全飞里程累计规则

    1、全飞卡在属于计积分消费的商户签账消费可按最低5元1里程的比例累计全飞里程。累计规则表如下:

    卡产品

    指定场景或商户消费

    其他积分消费

    移动支付消费

    全飞钻石卡

    5元累计1里程

    7元累计1里程

    18元累计1里程

    全飞白金卡、新贵卡

    5元累计1里程

    12元累计1里程

    18元累计1里程

    全飞金卡、耀红卡

    18元累计1里程

    18元累计1里程

    18元累计1里程

    *注,“指定场景或商户”包括:

    ①境内消费,包含以下商户类型:

    商户类型

    MCC

    航空公司

    4511

    ②境外消费

    2、持卡人每月在指定场景(指航空公司MCC码4511)消费最高可累计回馈5000(含)全飞里程。

    3、持卡人所有消费每月最高可累计一万(含)全飞里程,且不超过持卡人授信额度内消费可获赠的全飞里程数量。如授信额度为10000元,每月最高可回馈的全飞里程则为2000全飞里程(我行最优里程回馈比为5:1)。

    4、持卡人每月在同一商户签账消费取前3笔为有效参与本里程回馈活动。

    5、持卡人每月银联小额双免交易、微信和支付宝等第三方快捷支付交易,按每消费18元人民币累计1全飞里程,不满18元的不予累计全飞里程,消费金额除以18向下取整累计全飞里程,每人每月最高可累计200全飞里程。

    6、以下项目不予计算全飞里程:

    (1)因退货或因签购单争议导致该笔交易未成功,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累计全飞里程;

    (2)信用卡的预借现金、转账交易、电子现金相关交易(包括圈存、小额支付等)、及各项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利息、预借现金手续费、违约金、超限费、分期付款手续费等领用合约规定的其它各项费用)均不予累计;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累计;

    (4)房产汽车类、批发类、政府服务类、公共事业类、金融支付类、风险限制类以及属于发改委及银联规定的公益类等商户的签账消费,其中公益类商户包括但不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教育、养老、社会福利、慈善机构等;上述情况已奖励的全飞里程,我行有权收回、冻结;

    (5)我行通过官方网站或网点公布等形式公告的其他非积分商户的消费;

    (6)银联专项政策的手续费低折扣计算类商户的消费,不予计算全飞里程,有专项活动者除外。

    (7)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全飞里程的交易计算了全飞里程的,广州农商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全飞里程,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全飞里程累计的,广州农商银行不承担责任;

    (四)全飞里程有效期

    1、2021年4月29日(含)起,新增发放的全飞里程有效期为24个自然月。自全飞里程发放当月起24个自然月内有效,我行系统每月月末将已满24个月仍未兑换或使用的全飞里程清零。例如:2021年5月消费累计的全飞里程,将于2023年5月31日清零。2021年6月消费累计的全飞里程,将于2023年6月30日清零,以此类推。

    2、2021年4月28日及以前累计的全飞里程有效期维持不变。

    (五)全飞里程使用规则

    1、持卡人可将全飞里程等值兑换为我行任一家合作航空公司的里程,不能直接兑换我行常规积分礼品,但1全飞里程可以转换12积分,具体以我行积分商城公告为准。

    2、持卡人将全飞里程兑换为某家合作航空公司的里程时,最低起兑标准为6000里程,需以每3000里程为一档进行叠加,即持卡人可兑换6000、9000(以此类推)等档次里程。不同航空公司对兑换里程设有最高限制,详见航空公司具体里程兑换说明。

    3、持卡人每自然年度内最高兑换上限为十万(含)航空里程。

    4、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行提出全飞里程兑换申请:

    (1)登录我行金米集市提出申请;

    (2)登录我行移动银行提出申请;

    (3)拨打我行客服热线提出申请。

    5、我行成功收到持卡人申请兑换航空公司的里程兑换指令后,所兑换的航空里程将于2-7个工作日内转入持卡人指定的本人航空公司会员账户内(暂不支持他人的航空会员号)。因此持卡人需确保兑换前已注册指定航空公司的航空会员。

    6、所有全飞里程使用申请一经提交,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我行将从指定全飞里程账户中扣除相应全飞里程。

    7、持卡人可通过每月信用卡对账单、我行网上银行、移动银行、客服热线等渠道查询全飞里程累计情况。

    (六)其他须知

    1、我行为客户将全飞里程兑换为航空里程后,后续航空里程兑换的具体服务或产品由持卡人自行向航空公司提出,航空里程兑换标准、航空里程有效期、以及兑换服务产品的使用规则请参照各航空公司规定。

    2、各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由航空公司负责。

    3、参与本里程计划的航空公司可能不定时修改其会员俱乐部的规定,修改内容由航空公司自行通知持卡人,持卡人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向航空公司咨询。

    4、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我行保留取消其获得全飞里程回馈和使用全飞里程的权利,并保留对持卡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所持卡片状态处于被停用、未激活、已注销、过期未续卡或其他非正常状态等;

    (2)持卡人涉嫌利用任何形式虚假交易骗取或兑换全飞里程(包括但不限于为他人交易刷卡的情况);

    (3)持卡人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本规则,或我行其他相关规定的。

    5、我行如需修改或终止本奖励计划规定,将提前按要求通过官方网站或网点公布等方式进行公告,敬请持卡人留意。

    6、我行与各航空公司之合作内容如有终止或变动,我行将另行公告。我行保留修改、变更及取消本活动之权利。

    以上规则如有调整,请以广州农商银行网站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