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公布,根据2022年9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正)等有关规定,按照2026年7月6日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珠江村镇银行”)单一股东决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作出《广东金融监管局关于解散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金复〔2026〕250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作出《梅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兴宁支行等两家机构开业的批复》(梅金复〔2026〕40号)同意,现决定解散兴宁珠江村镇银行,将原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改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梅州兴宁支行,原兴宁珠江村镇银行叶塘支行改建为广州农商银行梅州叶塘支行。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由合并后存续的广州农商银行依法承继。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成立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负责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原兴宁珠江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客户届时可到广州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客户在原兴宁珠江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借记卡、存折、存单、支票等凭证介质可在广州农商银行继续使用。上述凭证介质更换业务可在梅州地区的广州农商银行任一网点进行办理。客户在原兴宁珠江村镇银行已办理的上述凭证介质的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对于本公告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广州农商银行、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清算组进行咨询,拨打以下任一专线服务热线:
(一)广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5313(全国)
(二)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清算组:0753-8689901
兴宁珠江村镇银行清算组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南大道西侧、西沟北侧盛景时代9栋商场
特此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