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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为进一步落实发起行责任,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及整合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下称“深圳监管局”)同意,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商银行”)已完成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的吸收合并工作,并设立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已获深圳监管局批复解散,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广州农商银行承继。

    原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客户届时可到广州农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客户在原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存折、存单、支票等凭证介质可在广州农商银行继续使用,也可以免费更换凭证介质。客户在原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已办理的借记卡可在广州农商银行继续使用,上述凭证介质的资金安全、交易安全不受影响,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且设立分支机构之后,广州农商银行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下,切实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本公告相关内容,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广州农商银行总行、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进行咨询,可拨打以下任一专线服务热线:

    (一)广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5313(全国)。

    (二)广州农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专线服务电话:0755-36669888-8011。

    特此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