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双玉房屋转让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5
一、竞价标的
番禺区沙头街南双玉村金马大街12号房屋共两层,土地面积76㎡,《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番府国用字1993第02-000163号。总建筑面积147.97㎡,其中:首层68.6㎡,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二层79.37㎡,《房屋所有权证》号:粤房字第4455194号(只作一次房改,未作二次房改)。
二、底价
(一)本次竞价设置保留价,竞买人报价金额未达到保留价的,我行将不接受竞买人的报价。
(二)现状交付,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妥产权证或过户手续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上述资产的评估费、交易和过户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竞买人应于2014年3月18日下午17点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转账形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38001001000011116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二)竞买人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我行将按不符合竞价条件而予以拒绝。
(三)竞价成交的,成交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签订转让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用以抵扣本交易转让价款;竞价未成功或未成交的,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额原路退还。
四、付款要求
一旦我行接受竞买人报价,竞买人须在收到我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转让协议,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款,否则我行将不予退还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若成交竞买人拒绝签订转让协议,或未能依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我行亦不退回其竞买保证金。
五、流程安排
(一)竞买人应于2014年3月18日10时起至2014年3月19日14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时间内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39号信合大厦1011室领取竞价文件。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14日,竞买人应提前预约(预约联系电话:34619815,联系人:陈小姐)。
(三)提交报价书时间:2014年3月19日15时0分起至2014年3月19日15时50分工作时间内。
(四)开价时间:2014年3月19日16时00分。
(五)提交报价书和开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39号信合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开价参与人:我行有关人员及提交竞价文件的竞买人。
六、注意事项
(一)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文件。下列人员禁止参与本次竞价:
1. 参与处置本次资产转让工作的本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2. 参与本次资产转让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持公司委托书原件及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竞价当日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携带公章参加竞价,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加的,需由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和公司公章参加。
(三)若保证金不是以竞买人名义转入我行的,保证金转入人需在开价前出具同意将该款项用作竞价担保的书面声明。
(四)在开价前,无论竞价人是否已提交竞价担保或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买人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及时退回竞价保证金。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邀约邀请,相关情况以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黄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34618931、34619815
广州农商银行番禺支行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