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资产拍卖公告(一拍)-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6-04-07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粤民终901 号
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不动产概况及拍卖标的
标的物信息: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前述宗地内建筑物含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的26处房产,房产具体为: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1 栋101、1 栋201、1 栋301、1 栋401、1 栋501、1 栋601、1 栋701、1 栋801、1 栋901、2 栋101、2 栋201、2 栋301、2 栋401、2 栋501、2 栋601、2 栋701、2 栋801、3 栋101、4 栋101、4 栋201、4 栋301、4 栋401、5 栋101、5 栋201、5 栋301、5 栋401。
总土地面积:65818.12 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务商业混合用地,
总建筑面积:116508.4515 平方米,
构筑物面积:796.5210 平方米。
登记产权人及不动产权证号:
珠海强竞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占有100%份额,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03888号、粤(2018)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03893 号、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238446-第0238471 号。
登记详情参见附件
现产权人取得产权登记的计税价格:不详。
当前占用使用情况:无租赁。
拍卖标的:珠海强竞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上述不动产的100%份额。
特别提醒:上述拍卖为整体拍卖。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网网址:http://sft.taobao.com/0756/01
拍卖时间:2026 年4 月21 日10 时00 分起至2026 年
4 月22 日10 时00 分止,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
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 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不动产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或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向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梁书记员,联系电话:0756-2666002、0756-2666657。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不动产:
1.法院;
2.法院司法辅拍机构;
3.第1 至2 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受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
(二)拍卖税费负担
本次拍卖各付各税,买受人应在收到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基于本次拍卖交易产权过户形成的税费,由原产权人、买受人依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部分,买受人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等),以税务部门确定为准,由买受人自行缴纳。原产权人应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相关单据到法院支取。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不动产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由相关职能单位自行起诉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单位咨询确认。与拍卖不动产相关的户口迁移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机构评估,法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标的: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前述宗地内建筑物含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的26 处房产,房产具体为: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1 栋101、1 栋201、1 栋301、1 栋401、1 栋501、1 栋601、1 栋701、1 栋801、1 栋901、2栋101、2 栋201、2 栋301、2 栋401、2 栋501、2 栋601、2 栋701、2 栋801、3 栋101、4 栋101、4 栋201、4 栋301、4 栋401、5 栋101、5 栋201、5 栋301、5 栋401,起拍价为人民币287247501.1 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300000元。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0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无已知对本拍卖不动产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法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2026 年5 月2 日前汇入法院如下账号:户名: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44350501040016324000000566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前山支行。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如下对应不动产字样:(2025)粤04 执保1415 号,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前述宗地内建筑物含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号的26 处房产,房产具体为: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1 栋101、1 栋201、1 栋301、1 栋401、1 栋501、1 栋601、1 栋701、1 栋801、1 栋901、2 栋101、2 栋201、2 栋301、2 栋401、2 栋501、2 栋601、2 栋701、2 栋801、3 栋101、4 栋101、4 栋201、4 栋301、4 栋401、5 栋101、5 栋201、5 栋301、5 栋401。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梁书记员联系,联系电话:0756-2666002、0756-2666657。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法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经法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房资格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法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不动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法院按拍卖不动产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法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不动产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拍卖不动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不动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不动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咨询电话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0756-2666002。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咨询、看样服务: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登录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预约看样:2026 年4 月14 日下午15 时00 分,集中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港片区新港大道东侧的土地及宗地内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前述宗地内建筑物含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的26 处房产,房产具体为:珠海市斗门区腾发二路45 号1 栋101、1 栋201、1栋301、1 栋401、1 栋501、1 栋601、1 栋701、1 栋801、1 栋901、2 栋101、2 栋201、2 栋301、2 栋401、2 栋501、2 栋601、2 栋701、2 栋801、3 栋101、4 栋101、4 栋201、4 栋301、4 栋401、5 栋101、5 栋201、5 栋301、5 栋401。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三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法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不动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6-2666026。
联系人:梁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20-34618290、020-3461225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