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我行董事会定于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召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定为2011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时。
会议召开地点为广州市长隆酒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长隆旅游度假区内)“酒店一期· 2号国际会议中心”。
二、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一)依法持有本行股份,并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和嘉宾;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审议事项
(一)关于定向募股方案实施过程中几个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三)关于免去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监事的议案。
五、会议签到
(一)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和出席人员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行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和会议补贴。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会议材料将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备置,敬请各位股东留意。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