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7
一、出租标的及租赁条件
(一)出租标的。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永和永联路31号增城永和大社综合楼(建筑面积398.93㎡);
(二)租赁条件。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逐年递增5%,给予1个月装修免租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但不给予装修免租期。
二、租金底价及交付
(一)本次出租竞价设立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报价我行不予接受。
(二)现状交付。我行将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标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出租标的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饰、消防建设、水电物管等一切费用及使用安全责任。
三、竞价担保
(一)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竞价人应于2015年9月6日17:00前把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截止时间以竞价保证金到达我行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账号:959704001000130838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二)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不符合参与竞价条件,我行一律予以拒绝。
(三)成交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
四、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于2015年9月7日14:30前持竞价保证金转入凭证到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39号1107室领取竞价文件。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9月2日,竞价人应提前预约。
(三)报价书提交时间:2015年9月7日14:30~15:00。
(四)开价时间:2015年9月7日15:00。
(五)开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239号番禺信合大厦11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20-34619776)
五、租赁要求
(一)承租人须向我行缴纳不低于最后一年月租金2倍的租赁保证金。租金按月收取,承租人须在每月1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按应交未交租金总额的1%/天支付滞纳金;
(二)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卫生、物业管理、装修装饰等费用及相关责任;
(三)本租赁标的的租赁用途首层为商业,不得经营特种服务业,2层以上为住宅。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否则我行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六、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不可委托代理。
(二)竞价人为组织的,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须持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
(三)成交竞价人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必须以本人(或组织)名义与我行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竞价人不得在竞价成功后变更其他主体作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
(四)在开价前,无论竞价人是否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或是否已提交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价人密切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各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本公告不构成邀约邀请,具体情况以竞价文件为准。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4619776。
广州农商银行羊城支行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