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资产转让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我行拟对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资产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发布不良资产转让预公告,诚邀各合格投资者参与竞价,具体信息如下:
一、资产概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资产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借款人 | 贷款余额 | 欠息 | 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情况 |
| 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8,580.70 | 3,327.96 | 0 | 广州恒天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汇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成、何*梅、何*潮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91号201号、301号、401号、501号、601号、701号、801号、901号、1001号;大北路393号二层1号、三层1号共11套商业物业,面积11,163.78㎡ |
| 广州恒天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409.01 | 1,092.80 | 0 | 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汇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何*成、何*梅、何*潮 | |
| 广州市汇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97.36 | 413.09 | 0 | 汇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天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何*成、何*梅、何*潮 | |
| 合计 | 13,287.07 | 4,833.85 | 0 | - | - |
二、资产介绍
抵押物临近市桥地铁站,附近交通便利,已全部出租。
三、竞买人要求
(一)竞买人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竞买: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格的资产管理公司,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金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2、我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3、参与该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交易平台(或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4、该不良资产债务人及债务人关联方。
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债权竞买者,欢迎与我行联系,我行联系人:曾先生020-34610039;胡先生020-34613261。
特别提示:本次预公告仅供各意向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