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业务 > 交易银行业务 > 定制化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发布时间:2020-12-17
单位定期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对公单位(包括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实体等)约定存期存入银行,到期银行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
单位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1万元,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
适用对象
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等其他经济实体。
特点
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并可以提前支取;因利率较高,可以为存款人带来更多的利息收入。
办理条件
1. 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存入一笔开立一个定期存款账户。存款时单位须提供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并预留印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网点办理多笔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共用一套印鉴卡片。
2. 我行收妥存款资金后,给存款单位开出“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详情请询附近广州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或我行客服电话95313)
©版权所有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46781号 总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9号
广州农商银行消费者投诉受理途径:消费者投诉电话:95313,选择“人工服务与投诉建议”
消费者投诉受理邮箱:tsjb@grcbank.com点击查看投诉处理流程
手机银行APP
直销银行APP
返回顶部
手机银行APP
直销银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