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7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私募)。我行可作为主承销商为企业提供承销服务。
有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负债结构;发行手续快捷、资金使用灵活,可用于项目建设、置换存量负债和日常经营周转等。
融资主体评级一般不低于AA;对于可不涉及主体评级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企业可与投资银行部沟通。
(1)2018年,我行首笔美元债承销业务落地,标志我行债券承销业务成功登陆国际资本市场;
(2)2019年,我行成功分销全国范围内、单笔发行规模最大的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标志我行进入债券承销业务发展的快车道;
(3)2019年,我行帮助**有限公司成功发行期限5年的公司债60亿元,创2017年以来市场同评级同期债券发行利率最低;
(4)2019年10月,我行帮助**有限公司发行180天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创2017年以来同品种同期限同评级广东省属国企最低利率。
我行拥有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B类主承销商资质、债权融资计划及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并且为三大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承销团成员、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等,具有持续且稳定的债券承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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