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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农商银行董事会

    发布时间:2017-01-04

        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七名非执行董事及五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会成员
       
    王继康、易雪飞、苏志刚、邵建明、李舫金、郑暑平、朱克林、张永明、刘国杰、宋光辉、刘恒、刘少波、郑建彪、容显文。

     

    执行董事

     


     

    易雪飞,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并于20137月获委任为本行行长,主要负责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与内部审计部。

     

    非执行董事 

     

     苏志刚,于200912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邵建明,于200912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李舫金,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郑暑平,于200912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朱克林,于200912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张永明,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刘国杰,于20169月获委任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宋光辉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  恒,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少波,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建彪,于20145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容显文,于20169月获委任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