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太阳•缤纷卡产品权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1
尊敬的太阳•缤纷卡持卡人: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太阳信用卡的支持和信赖。为向您提供更加优质的卡产品优惠和服务,我行对太阳•缤纷卡(以下简称缤纷卡)权益作出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缤纷卡产品权益调整如下:
缤纷卡持卡人当月周六、周日的积分刷卡消费,并按短信/微信的提示内容进行回复,可获现金红包返现,每月最高返100元。
一、现金红包返现规则:
消费金额 |
现金红包返现比例 |
任意积分消费 |
1% |
单笔积分消费满1000元以上部分 |
2% |
单笔积分消费满3000元以上部分 |
5% |
(1)持卡人每月前3笔消费可享现金红包返现;
(2)附属卡纳入主卡计算;
(3)撤销、退货等消费交易不参与现金红包返现;
(4)积分刷卡消费指客户持卡进行刷卡消费且累积我行信用卡积分的消费。
二、缤纷卡与太阳•钱钱卡(以下简称钱钱卡)为同系列产品,缤纷卡每月返现金额与钱钱卡每月返现金额共享,即每月缤纷卡和钱钱卡返现金额合计最高100元。
上述调整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生效。缤纷卡权益细则详细内容详见我行官网优惠活动介绍。权益规则如有调整,以我行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