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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菁英卡业务条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21

    太阳.菁英卡业务条款

     

    申请人申请广州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太阳.菁英卡(以下简称菁英卡),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我行拥有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第一条 产品等级

    菁英卡是银联白金卡,且仅有一个卡片等级。菁英卡仅核发主卡,不设置附属卡。

     

    第二条 信用额度

    菁英卡最低授信额度1万元,信用额度可在卡片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第三条卡片有效期

    菁英卡卡片有效期为5年,卡片到期不续卡,需重新评估持卡人资信状况再核准卡片。换卡、重置卡片等,卡片有效期与原卡一致。

     

    第四条 卡片使用

    (一)菁英卡可以刷卡消费、绑定移动支付线上消费,可以柜台/ATM等渠道预借现金,预借现金比例不超过50%;消费及预借现金共享信用额度。

    (二)使用菁英卡消费或预借现金单笔金额达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自动转分期还款,持卡人无需自助申请,我行将卡片名下交易均按分期方式分摊入账,默认还款期数为24期;持卡人可于每笔交易前可通过我行客服95313/我行微信银行渠道修改期数(可选择期数以我行渠道显示为准),期数修改后的交易按照新期数分期还款,已转分期的交易不能再修改分期期数,按照原期数分期还款。

    (三)持卡人使用菁英卡的溢缴款消费或提取现金,若转分期还款,可向我行提出申请,经核实审批后可对溢缴款部分的分期手续费予以减免。

    (四)菁英卡符合条件的交易自动分期,持卡人不能向我行申请关闭自动分期功能;菁英卡未转分期的消费可申请自由分期、账单分期还款,分期办理金额起点及分期费率等参照自由/账单分期业务条款执行;申请菁英卡即视同同意本条款。

    (五)申请人承诺使用菁英卡透支消费和预借现金,仅用于个人或家庭的合理消费,信用额度内不限金额,但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证券投资、理财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申请人承诺不通过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现金,并按照我行要求提供贷后资料。否则,我行有权要求申请人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包括但不限于分期本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六)申请人同意我行通过系统限制菁英卡在第(五)点禁止类消费领域或商户交易,且同意我行对消费和预借现金交易设置的相关交易限额等。

    (七)菁英卡消费、预借现金、分期均不参与我行积分累积计划。

    (八)菁英卡不参与我行全卡友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见1有奖、刷10笔、新户5折、月月拆礼、吃货节等系列活动。

     

    第五条 还款

    (一)菁英卡持卡人按账单金额正常还款,每期分期手续费=分期本金*分期费率。每期应还分期本金金额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分期本金金额不能被期数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

    (二)菁英卡每期分摊的分期本金及息费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且不能对未偿还分期余额再次申请分期付款。

    (三)菁英卡不设最低分期期数限制, 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但需收取当期分期手续费,免收剩余期数的手续费。其中不同账单周期以账单日当日下午1800作为分界点,账单日1800前为一个账单周期,1800后则已跨入下一个账单周期。当期账单周期内申请提前还款,收取当期分期手续费;跨入下一个账单周期申请提前还款的,则收取下一期分期手续费。

    (四)持卡人按月还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不能用于提前清偿分期付款剩余本金。持卡人需提前还款的,需致电我行客服95313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提交后,当期账单最后还款日前还清所有剩余本金及应收息费即可结清。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一)菁英卡在卡片有效期内免年费。

    (二)分期费率按我行公告标准执行。持卡人用卡前请前往我行官网查询最新费率执行标准。

    (三)预借现金自动转分期还款,收取分期手续费,免预借现金手续费;预借现金未转分期还款,则按现行预借现金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告为准。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菁英卡需满足我行指定要求,并按我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方能核发。

    (二)菁英卡暂时不对已持有我行其他信用卡的客户开放申请,且成功核发菁英卡的持卡人,暂时不能再申请我行其他信用卡产品。我行有权随时调整本政策。

    (三)持卡人享受菁英卡分期还款服务,需符合以下条件:(1持卡人的信用卡不存在被停卡、被银行冻结、不履行债务或其他导致资信恶化的情况;(2)不存在违反我行相关规定的情况;(3)不存在其他我行认为持卡人债务履行能力降低、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况。我行有自主判断是否发生以上情况的权利,若经我行判断存在以上任一情况,无须经我行特别告知,我行有权拒绝批准菁英卡的消费/预借现金交易和分期还款申请;当前分期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申请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第八条 其他约束条款

    (一)菁英卡所有款项尚未完全偿还之前,持卡人不得以销卡、卡片到期、更换卡号或卡片丢失等为由拒绝偿还银行代垫款项、分期手续费以及延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

    (二)我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本业务条款及费用标准进行变更,或对本业务进行延迟或提前终止,上述调整以网点、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自公告施行之日公告内容构成对我行与持卡人之间协议约定的有效修改和补充。如果持卡人不同意接受我行的调整内容,可根据我行的业务规则申请终止相关业务服务。不申请终止服务的,视为接受我行的相关调整。若持卡人既不申请终止服务,也不执行调整后的规则,则我行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违约金。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阳信用卡章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