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良资产净回收现金额入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各位股东:
我行2009年改制前与认购我行股份的投资者签订了《购买及委托管理不良资产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我行向投资者转让部分不良资产,投资者委托我行对该等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清收,清收所得净回收现金额不可撤销地赠与我行,我行全体股东通过其股权价值共同享有该等利益。
我行已对2019年12月20日以前《购买及委托管理不良资产协议书》项下已收取的净回收现金进行了公告和账务处理。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我行在《购买及委托管理不良资产协议书》项下已收取的净回收现金额为人民币100,604,792.75元。根据上述约定,我行将对净回收现金额作为股东捐赠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并在年末完成账务处理。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