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服务业务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4
尊敬的客户:
我行将于近期调整部分服务业务收费标准,现将收费标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增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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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销售与服务手续费 |
我行和第三方金融合作机构之间开展代销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代销产品的咨询、认购、赎回、分配等一揽子交易服务。 |
同业机构 |
按协议价格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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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手续费 |
我行受企业所托、与融资企业签订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推荐、协助企业注册/备案、发行承销债务融资工具,对融资企业发行债券提供融资咨询和协助工作。债务融资工具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 |
对公客户 |
按协议价格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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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产品服务业务手续费 |
我行在金融资产交易所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相应的产品规则,以协助发行机构、受托人、项目推介人、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等身份,对企业客户提供备案、挂牌等服务的业务。 |
对公客户 |
按协议价格收取,且费率不高于融资金额的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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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年费 |
车主白金卡 |
我行信用卡持卡人用卡年费。 |
个人客户 |
480元/年。 |
1、25万积分抵扣一年年费。 2、10 万≤积分<25 万,按600积分=1元抵扣年费。 |
车主金卡 |
我行信用卡持卡人用卡年费。 |
180元/年。 |
10万积分抵扣一年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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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废止的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对象 |
收费标准 |
优惠政策 |
资产管理顾问及咨询业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我行受融资企业所托,与融资企业签订资产管理顾问协议书,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推荐、协助融资企业注册发行并承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对融资企业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融资咨询和协助工作。 |
对公客户 |
协议定价,不超过承销金额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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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和废止的收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开始执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客户服务热线95313。
特此公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