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月月盈”理财产品说明书
发布时间:2011-01-01
2011年“月月盈”理财产品说明书
(个人客户版)
? 本产品说明书为“月月盈”理财产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特别是“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投资者声明:已经阅读并理解本产品说明书,清楚该产品的投资性质、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决策完全由自己独立、自主、谨慎做出。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61111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www.961111.cn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投资者购买本期理财产品应清楚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并自愿承担:
1、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不能够使用理财计划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但该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属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流动性风险较小。
2、信用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着票据到期付款人(承兑人)不能及时付款的信用风险,但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信用做担保,即拥有付款人和银行对付款的双重保证,故具有较强的安全性。银行间市场的逆回购、债券投资,存在银行间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或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但由于银行间市场成员一般为信用较好的金融机构,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债券投资将选择国债、央票、金融债或央企短融等信用评级高的产品,风险也较小。存放金融同业款项及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将选择已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授信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较小。
本理财产品的参考收益率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根据上述配置资产的银行间市场目前收益率水平确定,将凭借自身的专业投资经验努力为投资者实现该收益率。
3、市场风险
本产品客户收益率为资产运作的实际收益率,如遇市场发生变化对本理财产品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收益可能为零。
4、利率风险,即因市场利率波动而带来资产价值受损。
本期理财产品期限短,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小。
5、信息传递风险:下一理财期的产品收益率、提前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投资者应及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不另外寄送对账单。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募集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决定该产品不成立。
7、其他风险: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风险,因技术因素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等,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上述风险和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在阅读以下内容前,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首页所作的风险提示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月月盈”理财产品 |
产品代码 |
滚动代码:GD00000001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适合客户类别 |
本产品为极低风险型,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无投资经验客户购买 |
本金及收益币种 |
投资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本金币种:人民币
兑付收益币种:人民币
|
发行规模 |
5000万元-50000万元 |
投资期限 |
每月循环运作 |
投资起始日 |
以具体日期为准(详见四、产品认购和撤销) |
投资到期日 |
以具体日期为准(详见四、产品认购和撤销) |
产品募集期 |
以具体日期为准(详见四、产品认购和撤销) |
本金及收益兑付日 |
以具体日期为准(详见四、产品认购和撤销) |
募集期是否计算存款利息 |
募集期计存款活期利息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我行将根据市场不定期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于调整前一个工作日公布 |
投资起始金额 |
个人客户5万元 |
投资金额递增单位 |
个人客户1万元 |
提前终止权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和客户在开放期均有终止权 |
附属条款 |
不具备质押功能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指定投资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投资于其他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存放同业、他行理财产品以及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低风险投资品种。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可对于本产品项目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设置投资组合,以获得预期收益率,在产品存续期内,对于理财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到期收回的现金流,客户授权我行对回收资金进行再投资。
三、理财收益说明
(一)本说明书有关预期收益的表述不代表投资者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二)理财收益测算方法:本理财产品投资于银行间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存放同业或他行理财产品等,预期收益率根据的银行间市场收益率水平确定。
(三)本产品于每个开放期确定预期收益率,并在营业网点公布,每个月末分配一次收益。
(四)收益计算方式:投资者收益=理财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100
(五)本产品开放期结束日为理财资金划帐日,划帐日至投资期结束日理财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投资期起始日至结束日计算理财收益。
四、产品认购和撤销
认购须知:个人客户在开放期内可认购本产品,认购金额5万元起,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在开放期内的认购不得撤销,认购后资金将被冻结。原客户在开放期内不撤销本产品的,原认购金额将进入下一个投资期运作;如原客户新增认购不足5万的,需撤销自动认购后,新增认购与原有投资一并重新认购。
本产品的运作在一个月的循环周期分为开放期、投资期:
1、开放期:客户在开放期内可以认购当期产品或撤销上一期产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开放期内有权终止该产品。
2、投资期:在投资期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募集的资金按投资方向进行运作,运作结束后,本金和收益在投资期结束后T+5个工作日内归还到投资者指定的账户。
2011年计划发行时间如下:
月 份 |
开放期 |
投资期 |
投资天数 |
||
起始日 |
结束日 |
起始日 |
结束日 |
||
1月份 |
2010年12月31日 |
1月4日 |
1月5日 |
1月26日 |
21 |
2月份 |
1月27日 |
1月29日 |
1月30日 |
2月25日 |
26 |
3月份 |
2月26日 |
3月1日 |
3月2日 |
3月29日 |
27 |
4月份 |
3月30日 |
4月1日 |
4月2日 |
4月29日 |
27 |
5月份 |
4月30日 |
5月4日 |
5月5日 |
5月27日 |
22 |
6月份 |
5月28日 |
6月1日 |
6月2日 |
6月29日 |
27 |
7月份 |
6月30日 |
7月3日 |
7月4日 |
7月28日 |
24 |
8月份 |
7月29日 |
8月1日 |
8月2日 |
8月29日 |
27 |
9月份 |
8月30日 |
9月1日 |
9月2日 |
9月29日 |
27 |
10月份 |
9月30日 |
10月7日 |
10月8日 |
10月28日 |
20 |
11月份 |
10月29日 |
11月1日 |
11月2日 |
11月29日 |
27 |
12月份 |
11月30日 |
12月1日 |
12月2日 |
12月30日 |
28 |
五、产品特点和投资价值
1、本金安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提供保本承诺。理财收益以转贴现票据、回购抵押债券及债券持有期收益、存放同业利息、他行理财产品持有期收益等为保障,期满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属低风险产品。
2、预期收益相对较高:产品的预期回报高于活动存款利率(0.40%)。
3、流动性强:产品每月在开放期可撤销,便于客户灵活安排资金。
4、手续简便:投资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存款凭证即可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购买。
六、费用说明与收取方式
本产品将承担理财产品托管费、银行间市场正常交易手续费及银行结算手续费,若扣除托管费、交易结算费用后,基础资产运作实际年化收益率仍高于产品预期收益率,超过部分的收益将由广州农商行收取作为产品的管理费,广州农商行不另收取销售费、认购费、兑付费。
七、本金及收益兑付
1、本金支付:若客户撤销当期理财产品后即结束理财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终止该产品,则对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或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若未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本金仍将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但将被冻结,投资者不能动用,在规定日期内划转至下一投资期进行运作。
2、收益支付:若客户撤销当期理财产品后即结束理财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终止该产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按照本说明书的“理财收益”的规定计算到期收益,并在到期日或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T+3)内将收益划转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中国(除港澳台地区)法定节假日顺延。对于选择继续理财的客户,收益支付方式亦为自动到账,且收益不参与下期滚动理财。
3、终止的信息公告:如终止,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最迟于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网点发布相关信息,请投资者定期到网点查询相关公告。
本说明书中所有已定义的具体内容若有调整,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另行公告。
4、若未发生终止,本产品每月循环运作。如下一理财期的产品收益率、终止、产品清算等事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发布公告,投资者应及时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八、信息披露
如有需公告事项,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在营业网点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961111.cn)公布或通过短信(服务短信号码为1065734961111)形式向客户发送。
九、特别说明
1、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2、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为保护投资人利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对基础资产进行处置,并及时披露。
3、本理财产品收益为未扣税收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本产品的所得税款,客户应根据国家规定自行缴纳。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应按新的税收政策执行。
4、投资者可在我行认购网点或网上银行查询相关产品账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