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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颖盛纺织有限公司贷款债权挂牌竞价转让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7-13

        一、挂牌转让标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拟把持有的江西颖盛纺织有限公司贷款债权(包括主债权与相关从权利,称:该债权,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本金余额约1,493.4万元,合计欠息约976.95万元,具体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挂牌竞价转让。
        二、竞价方式
        我行通过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转让上述债权,挂牌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13日上午10时起至2021年7月19日下午5时止),公告期满后采取一次性网络报价(设置保留价,且保留价不公开)方式进行竞价。如有意向客户参与竞价的,由高于底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三、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万元正。竞买人应于挂牌信息公告期内(以达帐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存入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以下账户(并备注用途为竞买江西颖盛纺织有限公司贷款债权保证金):
        账户名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 02641050000000074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海珠支行
        四、付款要求
        一旦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确认接受竞买人报价,该竞买人须按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须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及我行垫付的相关费用,否则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我行将不退还该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若成交竞买人拒绝签订转让协议,或签订转让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我行也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本次拟转让的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处置该不良债权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与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4、受让方及其股东非转让方授信客户,且债权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相关情况以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公告信息为准,详见网址:http://gz.gemas.com.cn/
        联系人:曾先生、020-34610039,王先生、020-34618915。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