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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诉资产拍卖公告(二拍)—广州市白云区湖锦一街5号404房产

    发布时间:2023-09-01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4日16时至2023年9月15日16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15,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白云区湖锦一街5号404房产,建筑面积:134.3695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起拍价:4691217.6元,保证金:469121元,增价幅度:23456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400-158-5850(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因无法进入标的物室内,故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法院不予准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凭提交《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买受人身份证明、成交确认书向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并于房产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告知书须到法院执行局领取)。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或虚构购房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竞买无效或承担赔偿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该房产目前由案外人居住使用,具体租赁情况不明。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5111676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111执16052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095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

    联系人:陈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34619812、3461991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