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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诉资产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南边、龙滨大道东边(墙板车间1)等七间房产及机器设备一批

    发布时间:2023-02-01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3日10时起至2023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6,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2)粤0605执22684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加价幅度】

    1.位于河源市源城区龙岭工业园龙岭三路南边、龙滨大道东边(墙板车间1)、(墙板车间2)、(油压车间)、(包装车间)、(底料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河源市耐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以上车间、仓库及办公楼的相关资料详见下表;机器设备一批的具体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标的物介绍(具体信息详见标的物详情)

    序号

    标的物

    不动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用途

    登记时间

    土地使用结束时间

    1

    墙板车间1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26号

    2784.62

    2784.62

    车间

    2018年12月19日

    2067年5月27日

    2

    墙板车间2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22号

    1296.26

    1296.26

    3

    油压车间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19号

    4045.57

    4045.57

    4

    包装车间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38号

    3399.46

    3399.46

    5

    底料车间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20号

    4045.57

    4045.57

    6

    成品仓库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17号

    3196.37

    3196.37

    仓库

    7

    办公楼

    粤(2018)河源市不动产权第0046616号

    1647

    1647

    办公楼

    特别提醒:

    1、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2、根据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的处置意见,标的物地块出让年期为50年,出让方已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予受让人,竞买人需承担原出让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

    3、根据河源市源城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处置意见,竞买方应符合《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源府发【2022】10号)规定的第三部分“园区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并在竞买完成后与该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

    2.起拍价人民币38295600元,保证金人民币76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9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限购政策】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过户按该标的物所在地的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

    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房地产,竞买人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必须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并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视为承诺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日内向本院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本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发送至南海法院司法拍卖指定电子邮箱(nhfysfpm@qq.com)。邮件内容需包含:竞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竞买标的物名称,并附资格证明材料。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本案执行人员。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委托竞买】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631078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联合竞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限定一个竞买人单独参与竞买,如需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则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7-86310782)。

    7.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8.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案执行人员提交有效证明,经本案执行人员核实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内接受咨询。

    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2月9日14时30分。

    报名看样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16时30分。

    看样咨询电话:4008-363-020

    看样预约报名电话:18122038975(仅接受短信预约报名)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处(自行前往)。

    有意看样的竞买人应提前发送短信预约看样报名,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位于XXXX厂房及存放于该厂房内的XXXX机器设备一批;看样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手机号码:XXXXXXXXXXX。成功预约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标的展示地点,逾时不候,法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没有竞买人成功报名,将不会安排人员到场等候。

    特别提醒:本院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报名人数及法院工作实际对本次集中看样作出适当调整。

    五、【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3.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示】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本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作保证或担保。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状,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拍卖标的物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仅供参考,标的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制造厂商、购置日期、成新率、质量、重量、功能、配件、附件等均以实际交付时的库存为准。实际库存与拍卖资料所示有差异的,拍卖款不作多退少补。标的物能否正常运作使用,法院不作保证。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6.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因标的物过户、交接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增值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无法拆卸、搬运、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9.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10.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2)粤0605民初6537号民事判决书。

    八、【税费负担】

    1.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增值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等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锁定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或拍卖未成交的,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拍卖余款=成交价-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账号:6228401467214999663)。买受人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2)粤0605执22684号案拍卖余款”字样;如委托他人代交拍卖余款的,请一并注明“XXX代XXX交款”字样。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备注:买受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请及时联系本院财产处置中心工作人员:0757-86253014、81852099、81852507。

    3.买受人应按照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余款支付完毕,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按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757-81852092、81852096、81852138、81852507。

    本案的执行人员:九江法庭杨法官,电话:0757-81866083;何书记员,电话:0757-81863531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57-81852646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平台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网:http://fayuan.nanhai.gov.cn

    广州农商银行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20-34619812;邓先生,020-3461991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