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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诉资产拍卖公告(变卖)(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42号云山名筑花园房产及车库共62处不动产整体拍卖)

    发布时间:2023-01-16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2月03日10时起至2023年04月04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5,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以及增价幅度】

    1.广东省佛山市鼎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42号云山名筑花园1座车库01等18处不动产及佛山市鼎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杜鹃路42号云山名筑花园1座301房等44处不动产,合计62处不动产整体拍卖(标的物查册信息详见附件)。

    2.起拍价人民币10198216元,保证金人民币1019822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0元及其倍数。

    二、【注意事项】

    1.法院郑重承诺:成交标的,负责交付。

    2.经法院现场查看,发现该建筑物存在以下情况:

    ⑴该建筑物一层除部分车库有通水电到车库的独立单元内,其余单元包括一层大堂公用部分均未接通水电。且该建筑物一层存在改建情况。

    ⑵该建筑物二至七层的全部公共位置、单元内部均未通水电。

    ⑶标的物改建后与原不动产档案中户型图不符的,以目前现状为准,如需恢复至户型图原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⑷标的物除上述法院列明的情况外,竞买人应到现场了解标的物实际状况,法院按现状拍卖,竞得标的物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目前建筑物存在的瑕疵。

    ⑸本次拍卖标的物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⑹本次拍卖的62处标的物目前产权人分别为被执行人佛山市鼎玥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鼎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院发函至税务部门了解,涉案标的物中的7处车库应按照非住宅计征税款,55处应按照住宅计征税款。办理产权变更时涉及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相关计算材料可参考法院附件内容)。

    三、【竞买人资格及禁止】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限购政策】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限购政策风险提示: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受佛山市限购区域政策约束的房地产,需通过手机移动端登录“佛山通”APP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或者前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申报辅导区)申请协助进行线上操作,并按照指引上传购房资格核验有关申请材料,查看系统反馈的核验结果确认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变卖成交后10天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并在“购房类型”中选择“司法拍卖(变卖)”,按照指引录入执行案号及联系方式并上传从房产拍卖(变卖)平台下载的成交确认书。

    根据佛建〔2021〕48号文,参与竞拍前的购房资格线上核验电子编码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有效期内不能重复申请,故买受人再次申请线上核验需在参与竞拍前的线上核验电子编码生成10个自然日后。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再次申请购房资格线上核验,视为不能证明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法院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并按撤销本次拍卖处理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将依法承担悔拍的法律责任或后果。

    3.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符合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证明提交至法院执行局。逾期提交或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宅基地不动产受让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法院不予准许。

    4.拍卖(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在线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5.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或需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自然人办理委托须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司办理委托须准备营业执照、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公章),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通知】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详见本网页拍卖信息公示的“优先购买权人”一栏。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承办人执行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3.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法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五、【咨询、展示看样】

    1.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周末、节假日休息除外)。

    2.本标的仅接受短信方式预约,标的集中看样时间: 2023年01月31日下午3时(如需预约看样,请在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短信发送至18122038975作为看样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安排看样时间。

    临时调整(取消)集中看样的特别说明,遇疫情,拍卖标被临时管控的,调整(取消)集中看样另行通知。

    3.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1)淘宝平台: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2)京东平台: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以财产行政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2.买受人悔拍或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拍,导致拍卖目的未能实现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4.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2)粤06民终2580号、(2021)粤0604民初27675号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八、【税费负担】

    1.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及存在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常见的税、费征收标准,可扫下图二维码登陆房产智算器估算交易税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税费为准。

    PC端:https://zsjsqpc.nanhai.gov.cn/

    移动端:https://zsjsq.nanhai.gov.cn

    九、【成交确认、所有权转移】

    1.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2.拍卖成交以及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负责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按照当地的过户手续办理流程,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因办理标的物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重要提示】

    1.竞买人须在参拍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2.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

    3.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保证金及款项缴纳】

    1.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拍卖平台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 如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缴纳完毕,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19492463,需备注法院执行案号(2022)粤0604执5666号,执行员李丹丹],并将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汇款凭单传真、邮箱或提交至法院(传真号码:0757-83808782;邮箱地址:2918538723@qq.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买受人联系方式、拍卖标的物名称、案号及执行员名字。法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约三十个工作日),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3日内到法院办理有关手续。

    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即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4.本次变卖法院未指定任何金融机构提供借款服务,如需通过网拍平台一键贷款/线上贷款渠道申请贷款的,竞买人均须在变卖成交后10天内支付拍卖余款。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法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大额保证金交纳】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其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江苏京东旭科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监督电话:0757-83128159

    传真电话(自动接收):0757-83808782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网:https://www.ccfy.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广州农商银行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020-34610039;李先生,020-34614768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